《遺世寵妃》[遺世寵妃] - 第12章 兒媳文秀(2)
外也是為了掌握客棧的入住情況,好收稅。
客人多,收的稅就高;客人少,收的稅自然少。有的客棧弄虛作假,倒也不一定每位客人都登記。不過,官驛是每人都登記的。
方育所知道的,是夏國和西凌國的情況。南越國可能與這兩國有所差異,不過,只要關係到「收稅」的事情,官府從來不會不管、放任自流。
沈大娘看文秀沒事,於是讓她去做飯。
她問方育:「你們晚飯是要在這裡吃?還是出去吃?」
她的房費裡頭,是包含一日兩餐的。他們做什麼、客人吃什麼。如果客人要特別加菜,加菜錢另算。
方育道:「我們晚飯準備做蛇肉,等小石頭回來幫我們殺蛇。」
「哦」沈大娘點了點頭。雖然她也會殺蛇,不過她還要看店,就讓小石頭來吧。
幾人又返回前院。最後方育住正屋,陳曉和春紅住東廂房。
三人房間定下,方育問沈大娘:
「我看你還開了家布莊,能幫人做衣服嗎?」
「能啊。」
「那你幫我們量下尺寸,每人做兩身衣服,從裡到外全套的。哦,對了,還有鞋子。鞋子也能做嗎?」
「能啊。」
聽到有生意,沈大娘自然是高興的。
「多長時間能做好?」方育問。
沈大娘想了想:「如果你們要簡單些的,大概五六天能做好。」
從裡到外全套,一個人身上就是大大小小六件,三個人、兩身全套,沈大娘與兒媳一起忙碌,五六天時間都有些緊。
「先給我和陳姑娘做一身出來。明天早上能做好嗎?」方育問。
「這個……」
沈大娘看出來了,他們身上穿的這身衣服,或許不是他們原本的。
他們看起來不像是山裡人,穿的卻是山裡人自己紡的粗麻布。這種布,從用料到紡織工藝都很粗糙,也就自己紡自己穿,若是拿到街上去賣,壓根賣不掉。
沈家原先是做布匹紡織的,各種料子她一看就知道大概出自哪裡。
「先做他的吧!」陳曉道:「我的可以晚些,沒關係。」
方育沒有異議。他看出來了,陳姑娘只是換了外面的衣服,底下穿的還是她原本的裡衣。因為她那圓凸的胸部,感覺像是有層「殼」在包裹着。他甚至好奇:她底下穿的是什麼?
另外他注意到,陳姑娘腳上的鞋,換成雙布鞋。他們只買了衣服,沒買鞋子。她的布鞋哪來的?毫無疑問,黑石裡頭的。看來她帶着不少東西。
而方育身上穿的就不一樣。說句不吉利的話,他穿的是死人的衣服。
沈大娘思索了一下,道:「即便只做你的,明天早上恐怕也趕不出全套。這樣吧,裡衣、鞋子給你做新的,中衣、外衣,你的身形跟我兒子差不多,他有沒怎麼穿過的,若是不嫌棄,你先將就一下。」
一會要吃飯,吃完晚飯離天黑就不久了。雖然可以點燈做衣服,但是夜裡光線昏暗,縫出來的針腳不好。沈大娘是個追求精細的人,她不會胡亂縫些拿去糊弄客人,這樣做事還怎麼會有生意。
「你兒子?」
「對,他在書院里上學。一會差不多該回來了。」
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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