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我沒想這樣》[我沒想這樣] - 第四章處對象(2)

在我心中落地生根,長成參天大樹。再一個我渾身上下都是痒痒肉,一碰就咯咯笑個不停,處於羞澀期的少男少女還是膽子比較小的,不敢弄出太大動靜。每一次看到海峰的無可奈何的窘迫,我樂得更凶了。
我們談天說地話古今。逛書攤,溜達公園。看電影,吃冰糖葫蘆,吃燒烤,吃冰鎮汽水加雪糕球。一起爬山觀海。雖然不如別人熱戀來的熱烈,卻有獨屬我們的甜蜜。
大九城的大街小巷都遍布了我們的足跡,那個時候搞對象,還有個別稱叫軋馬路。那個時候還真是年輕火力壯。記得當時未來的婆婆問過我們。不冷嗎?多冷。在家待着多好。被海峰一下子拒絕,拉着我逃也似的跑出來。我出門就哈哈地笑個不停。促狹的盯着他看,他很囧。用小丹的話說,海峰挺老實一孩子,讓我帶壞了。。
我和海峰的感情逐步升溫,一步一步進展得有條不紊,按部就班。訂婚只是雙方家長見個面,雙方家人吃頓飯,給我一個大紅包九千九百九十九,寓意長長久久。所有的一切都是雙方父母見面時說定好的。訂婚宴只是個流程。那個時候男方聘禮都是一萬三金。就是一萬塊錢加三件金首飾折換成錢就是一萬abc 元。女方回禮是一千元給男方買一身衣服或一金的錢。我家情況比較特殊,父母早年就徵求過我們的意見,供讀書就不管結婚,因為家裡條件有限。由自己自主選擇,我和二哥都義無反顧地選了讀書。
我的三金由海峰自己上班,積攢的錢裏面出。他的一金錢,由我出。我倆商量後,買了一個母親心儀許久一直沒錢購買的三十克金手鏈。就當是替母親圓夢了。買了一個十克的大金戒指,給海峰戴。至於結婚時佩戴的首飾都是租婚紗時一併花錢租的精美假首飾。結婚時人多手雜怕丟,那個時候都這樣處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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