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我比崇禎大一歲》[我比崇禎大一歲] - 第二十三章:有槍就是草頭王(2)

糧食等等。
這就是互開邊市,交易是得到大明朝廷許可的,只不過鐵器屬於管製品,鐵鍋、鐵鏟可以自由貿易,其他的都是走私、夾帶。
聽明白了赫丹巴特爾口述的當下形勢後,黃毅沉默了。
這個小小的部落只有六十幾個能夠騎馬廝殺的青壯年戰士,實力太弱,絕無可能對抗建奴的軍隊。
往西南遷徙或者遠赴漠北都是對的。
可惜談何容易,萬一被其他實力大一些蒙古部落覬覦,他們肯定會被人家吞併掉。
如何避免這種情況?
唯有不斷吞併更加小的蒙古部落,爭取壯大自己。
這就不是靠努力能夠做得到,還要有個好運氣。
最起碼要保證在沒有積攢到一定實力前不跟大部落遭遇,或者遭遇大部落後立刻送上牛羊、馬匹表示臣服。
只要依舊能夠保留獨立發展的現狀就不算輸。
黃毅希望赫丹巴特爾部能夠壯大起來。
不為別的,是因為赫丹巴特爾跟建奴有殺父、兄之仇,也是因為赫丹巴特爾不肯投降建奴。
如何壯大?
只能選擇吞併、聯合其他部落。
這也是大草原上攻伐不斷的最根本原因。
秩序的建立往往都需要強權,一支獨大才能夠維持和平。
大草原上的王林丹汗不行了,建奴崛起,新老交替誰都不服誰。
民國時期「有槍就是草頭王」,明末的大草原,有人馬也是草頭王,所以打得不可開交。
蠱惑赫丹巴特爾搶人口壯大部落做個草頭王完全可以有!
想明白了的黃毅勸赫丹巴特爾別去想烏珠穆沁部的台吉去哪兒了,建議赫丹巴特爾當烏珠穆沁部的台吉。
他還表態會全力支持赫丹巴特爾,支持他聯合或者吞併被打散的原隸屬於烏珠穆沁的小部落。
草原法則是強者生存,赫丹巴特爾深諳其道,他何嘗不想吞併、聯合其他部落?
已經殺了五個騎士的黃毅足夠證明他的勇武。得到黃毅表態支持後,赫丹巴特爾很高興。
說了有些類似於有福同享有難同當的話。
以黃毅的智慧哪有可能把這種話當回事,但他還是表明了願意盡心儘力為赫丹巴特爾戰鬥的態度。
只不過黃毅沒想到有吞併、聯合其他部落野心的部落首領不在少數。
此時就有一個原烏珠穆沁的部落在追尋赫丹巴特爾部落的蹤跡。
這個部落在赫丹巴特爾的爹還在的那些年一直都被欺負。
然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,此消彼長,如今這個部落有人口六七百,實力已經遠遠超過了赫丹巴特爾的部落。
首領巴彥爾有了吞併赫丹巴特爾的部落一雪前恥的雄心壯志。
弱者沒有話語權,早就盯上赫丹巴特爾部落的不僅僅是巴彥爾部,還有宿敵咔嚓固特部,是不是還有其他部落,暫時搞不清楚。
赫丹巴特爾離開父輩的牧場率領族人往西南遷徙,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來投靠最大的王林丹汗。
中小部落抱上林丹汗的大腿基本上能夠避免被吞併,但是必須給供奉,甚至於還要派遣青壯年參與林丹汗的征伐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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