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秦吏》[秦吏] - 第12章 拜爵為公士

卻聽喜說道:「士伍黑夫擒獲秦國殺人盜賊潘,以及楚國盜賊一名,當賞金9兩。季嬰擒獲楚國盜賊一名,當賞金2兩。」
季嬰一聽發現不對,急忙詢問:「上吏,不是每生擒一人,便可得14金麽?」
「不然。」喜搖頭道:「律令言,捕群盜一人,賞金14兩,是沒錯。但潘等人數不足五人,不構成群盜罪,此事之前已說過。律令又規定,擒獲本國殺人盜賊一人,賞7金。至於外國盜賊,不論死活,只賞2金」
「原來是這樣!」黑夫恍然大悟,看來秦律不但在懲罰上很精細,在賞賜上也錙銖必較啊,果然,賞錢不是那麽好拿的,而且這意思不就是:外國人不值錢麽。
只是這樣一來,他們得到的賞賜就無形中少了很多啊,黑夫不僅有些肉疼,這些盜賊好死不死,為何偏偏是四個人?
他不知道的是,群盜罪只算秦人,即便是10個楚人和4個秦人一起為盜,也構不成群盜罪
這時候,喜又問:「汝等可還有疑慮?」
「我有!」
還不等黑夫、季嬰應答,堂下便響起一聲猛喝,原本已經認罪的虯髯盜賊潘從地上掙紮起來,扛着他的枷鎖抗議道:「說好我值14金的,如今怎麽減半了!」
這就讓人哭笑不得了,黑夫有些無奈地看着潘,喜則見慣了這類犯人,一揮手,獄吏就將大呼小叫的潘押了下去,等待他的,是回鄉示眾、殘酷處死。
一直被拖出去了很遠,潘的聲音還回蕩在縣獄裏:「黑夫,你說好讓我看看那些金子!說好的14金!我不服,不服!」
黑夫愕然,人之將死,最後惦記著的,竟然是這件事,真不知是該哀呢,還是嘆呢
可惜啊,直到死,潘都沒能摸到金子!
喜的一聲咳嗽,讓黑夫回過神來。
「汝等的賞金,待我奏明縣令、縣丞後,今日便可領取,不過」
喜看向黑夫,若有所思。
律令裏說過,但凡審訊案件,必須先聽完口供並加以記錄,盡量讓受訊者自動陳述,雖明知有謊言,也不要馬上詰問,先將疑點記錄下來。待到雙方都沒有話說,法官再按照疑點逐一詰問。
這麽多年來,喜都是按照這「聽言詰問解辭」的程序審案的。
但今日卻不太一樣,他雖然知道湖陽亭長、商賈潘的供詞有很大問題,卻沒有點破,打算到最後再一股腦拆穿。誰料,黑夫居然用靈活的詰問,讓那些人自己露出了破綻,也就不必他費事了
倘若黑夫是個在學室中修習過法律的弟子,或從事審訊工作多年的官吏,喜還不感到驚奇,但黑夫只是一個識點字的士伍,家裏也沒有為官者,這就讓人感到詫異了。
「此子是個可造之材啊,若他是官吏子弟出身,我都想讓他入學室學律了。」
於是,喜便語重心長地說道:「黑夫,本官見你你武藝不俗,會寫會讀,詰問時也言辭得當,卻僅僅是個士伍,可惜了。」
「多謝上吏謬讚!」黑夫聽出了喜對他的欣賞,忙道:「小人也希望為國出力,只是苦於沒有爵位。」
喜笑道:「爵位並不難得,眼下便是個機會。」
黑夫一愣:「是何機會?」
「你不知道?」喜奇怪地看着他,解釋道:「生擒殺人盜賊一名,等同斬首一級!可賞金7兩,或拜爵一級。」
「是這樣?」黑夫看向季嬰,那日是季嬰告訴他,捕盜可得多少賞金的,卻沒提拜爵之事。
「我也是聽鄉中小吏提及,但只記住了賞金。」季嬰撓了撓頭,其實這也說得通,雖然秦國倡導官吏向民眾科普法律,可再怎麽科普,民間的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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