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秦吏》[秦吏] - 第11章 自食其果

左撇子,在古代又稱之「左利手」,西方視之為不祥,中國雖然也覺得右手才是「正手」,但對左利手也沒有過分歧視。
現如今,黑夫是左利手這一事實,使得湖陽亭長、商賈鮑等人的供詞不攻自破。
主審官喜當然沒有輕易相信,他還特地讓黑夫上前,在一塊木牘上寫下自己的名。
說來你可能不信,一直以來被說成」愚民「的秦國,卻是戰國七雄裏識字率最高的國度。雖然商君把詩、書之類的東西都燒了個乾淨,卻設置了「學室」培訓專門的法律從業者,這相當於是高等教育。
此外,鄉裏小吏也被要求識字,若是亭長、裏民不識字、數,如何為國家統計戶口,編排徭役?在此基礎上,又有「以法為教,以吏為師」,商鞅曾說:「吏民知法令者,皆問法官。故天下之吏民無不知法者。」要求官吏必須向民眾普法。眼前的喜,年輕時就是做這工作的,每日接待前來上訪問法的人。百姓問完以後,法官還得把所問之事寫在木板上,剖成兩半,一半存檔為法律答問,一半讓百姓作為憑證帶回去。這樣一傳十十傳百,不但律法深入人心,一些聰明點的人,也有了渠道認字。
黑夫認識的篆字不算多,會寫的只有幾百,他左手持筆跪坐在地上,一筆一划、方方正正地在木板上寫下「黑夫無罪」四個秦小篆。此事便不再存疑,如果他是右利手,這字早就歪斜到不知何處去了。
剛才還信口雌黃的商賈鮑一下就垮掉了,他面如死灰地一屁股坐倒在地,好似一灘爛泥。
之後,在喜尖銳反覆的詰問下,商賈鮑連連稽首,承認了和湖陽亭長串供做偽證的事實。
在他這裏打開缺口後,喜又連續攻陷了那三名亭卒,他們都招供,說自己只是受亭長、求盜所逼,才說謊的。
最後,求盜買也供認不諱,只剩下湖陽亭長一個人張口結舌,說不出話來。
他萬萬沒想到,自己竟然會輸在左手、右手這簡單的區別上。
這時候再翻供,已經晚了。
至此,這兩起案件的真相水落石出,喜在和屬吏們略一合計後,便開始當堂「讀鞫jū」,也就是宣讀判決書。
這一下,黑夫再次見識到了秦律的縝密,幾乎每一種罪名,都有對應的刑罰。
首先被定罪的,是三名盜賊。
虯髯盜賊潘,他犯下的是逃避戍役的「亡人罪」,以及多次搶劫殺人的「盜殺人罪」,單憑後者,他就是板上釘釘的死刑。二罪並罰,潘將被處以磔zhé刑,等送回籍貫所在的竟陵縣確認所有罪行後,再當眾處死,分裂屍體後砍頭,懸首張屍示眾光想一想那場景,黑夫就頭皮發麻。
其餘兩名楚盜則運氣較好,他們剛好不滿足五人及以上為盜的「群盜罪」,又因為不是秦人,官府無法確定他們之前的身份、罪行,二人也說自己從未殺過人。所以按照普通的「他邦亡人」和「盜罪」論處,黥為城旦。可以想見,在南郡的土木工程中,又多了兩個刑徒,而且贖買為庶民的機會不大。
這之後,就輪到給湖陽亭眾人論罪了。
「湖陽亭長貞,身為官府斗食之吏,本該持二尺木牘,向治下百姓宣揚律令,卻知法犯法,欲奪盜騙賞,並誣告士伍黑夫傷人。三罪並處,當髡、黥,戍邊!但念其有爵,削除三級爵位抵罪,改為髡、贖黥,服鬼薪之刑。」
湖陽亭長貞跪在地上,獃獃地聽著自己的判決書。
他剛成年就繼承父親的爵位,成了一個受人尊敬的「簪嫋」,可依舊心心念念,想要再升一級,到達第4級「不更」,那樣的話,就可以永遠免除每年一個月的更卒之役
所以前些日子,他在湖陽亭大肆訓練亭卒,外出緝拿盜賊,卻總是沒有成果。直到那天,聽聞商賈鮑來報案後,他大喜過望,不想卻被兩個小士伍捷足先登,讓他很不甘心。
也是貞急功近利,一時糊塗,聽了求盜的慫恿,便打算奪功騙賞。不想卻給自己挖了個大坑,捲入了官司,審案的還是鐵面無私的喜。
事發後,家裏也悄悄替他打點張羅,但在秦國,至少在明面上,無人敢公然收受賄賂徇私枉法,秦律黑白分明地寫著什麽可以做,什麽不可以做,無數位從小受律法熏陶的秦吏也盯着呢!
但最後,還是被他們覓到了一絲縫隙:買通送飯小吏,傳遞信息,對商賈鮑威逼利誘,讓他配合著翻供作偽。只要矢口否認自己有奪功騙賞的行為,再坐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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