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規則怪談:叛逆的我反手炸了學校!》[規則怪談:叛逆的我反手炸了學校!] - 第24章 別爛在垃圾堆裏(2)

害我們給你花這麽多醫藥費!」
「你怎麽就不反抗呢?!你他媽真是個廢物啊!」
我頭上的線又被踹開了,但沒有去醫院補縫。
後來,我發現我跑步很快,他們要打我,我就跑,他們追不上我。
有一次,妹妹為了打我跑的摔在了地上,回到家她跟父母告狀後,又迎來了一頓毒打。
「打你你就跑!你特麽是驢嗎?!」
「你妹妹打你你就不能還手!你這個畜生!」
後來,他們要去很遠的地方一個星期,給了妹妹一萬塊錢說是我們一個星期的生活費。
那一個星期我都沒有見到過妹妹,冰箱裏沒有吃的,我只好去街上乞討,乞求那些大人給我點錢去買饅頭。
有一天乞討被妹妹看見了,她渾身穿着特別漂亮的衣服指着我說:
「小乞丐還掙不少錢嘛!」
然後我的錢就被搶走了。
我不明白她有一萬塊錢,為什麽還要來搶我手裏的一塊三毛錢。
後來,七天過去了,養父母回來了,妹妹哭着抱上養母的大腿說道:
「哥哥搶走了一萬塊錢,我一個星期都沒吃飯了,我好餓!」
養父母讓我把一萬塊錢拿出來,我拿出了我乞討攢來的六毛錢。
他們把我吊在房頂上,用皮帶抽我,抽了一天一夜直到我昏死過去。
「瘟喪!就該把你餓死!」
「賤批!老子的錢你也敢花!你r怎麽不去死嗎?!」
我記得那一天我留了好多血,再醒來的時候,聽說養父母死了。
出車禍死的,和我爸爸一樣。
舅舅繼承了養父母的家產,把我趕走了:
「你這個森口東西,剋死你爹媽還剋死我大哥大嫂,你就是個災星!」
我成了孤兒,那一年,我十歲。
我開始乞討,每天多能賺到一塊錢買兩個饃饃,少的話一分錢都賺不到,只好從垃圾桶裏翻點能吃的東西吃。
後來我看到回收站收瓶子,一毛一個,我就開始在垃圾桶裏面翻瓶子。
我拿着一個尿素袋子,沿着街挨個垃圾桶翻。
有時候多能掙好幾十,有時候少但也能掙一兩塊。
渴了就喝綠化帶裏噴花的花洒水,餓了就去買饅頭。
漸漸的,我有了幾個朋友。
黃毛是偷電瓶的,丫頭和二毛是乞丐,我是竹竿。
我跟着他們,漸漸學會了如何在這世界上做個沒心沒肺的人。
黃毛被打死了,丫頭被人拐去當老婆了,只剩下了我和二毛。
高樓上的大屏幕裏,第三輪怪談結束時,已經18歲的我笑咧咧地罵道:
「就這啊?三代天選者都沒撐過一天,還不如讓我上,我肯定活得比這幾個人久。」
「就是!我上我也行!」二毛也笑道,但他轉頭一看,林辰消失了。
「竹竿?竹竿你人呢?!」
二毛抬頭看去,林辰出現在了大屏幕裏。
「竹竿!你咋跑那裏去了!快出來!那危險!」
二毛見怎麽喊叫,我都沒回應他,嘆了口氣。
「就剩我一個咯~」
二毛起身離去,嘴裏哼著小歌。
「疊個千紙鶴,再疊個千紙鶴~」
「疊個千紙鶴額,在疊個千紙鶴……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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