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穿成作死女配,忠犬老公跟崽崽我全都要!》[穿成作死女配,忠犬老公跟崽崽我全都要!] - 第3章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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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主出現後,會跟男主有他們的孩子。

而原本女配的孩子,只能作為惡毒配角存在。

不,不行,她不能讓劇情朝着這個方向發展。

所以,現在還是要抱住霍明川這個大粗腿才行。

至少,要等她攢上一部分錢,能買了車票,帶着孩子離開。

如果,他們最後真的走向離婚的局面。

沈溪絕對會帶着倆孩子走。

至於霍明川,那就不要了。

大女子何患無夫。

——

走路一鐘頭,騎車十五分鐘!

沒多久,他們就到家了。

李鳳蘭看着霍明川騎車帶着沈溪和二寶回來的,趕忙到門口迎接了下。

「明川回來了……。」

「小溪還沒吃飯的吧,鍋里給你留了飯,二寶咋樣了?打針了嗎?」

就擔心沈溪會在霍明川的面前告狀,李鳳蘭姿態放的很低。

「我跟二寶在小飯館吃了碗清湯麵。二寶打了針,還拿了一些葯。我跟……明川是在半道兒上碰到的,捎帶回來的。我估摸着明川還沒吃飯,娘,你先端飯給明川吃,我帶二寶回屋睡覺。」

看着在院子里玩水的大寶。

沈溪上前,牽著兒子的手,「國慶跟媽媽回屋,媽媽等下給你洗洗澡,咋那麼臟啊,渾身髒的像個泥鰍。」

「我才不是泥鰍,爸爸是泥鰍。」

沈溪轉頭瞅了霍明川一眼,見他正盯着自己看……

「我可沒說你,是你兒子說的。」

霍明川眼神更為詫異,跟着李鳳蘭鑽入了廚房裡。

「娘,沈溪是咋回事?我看着像是變了一個人。」

「明川,娘不是故意推她的,是葡萄發燒,我要看着大寶,就想着讓小溪去鎮衛生所。我這不識字的,啥也不懂。可她不願意,我氣急了,才推她一下。沒想到,激怒她了,一腦袋撞牆上了,牆上的血你妹子剛擦了。」

李鳳蘭說著,抹淚哭了起來。

「娘,你……你非得激怒她幹啥。得虧她沒抓着不放,要真的是因為這個跟咱鬧,我還真不得不讓她回城去了。」

霍明川干氣。

「明川,娘問你,你是咋想的?真的要跟沈溪過一輩子?我瞧了,沈溪可不是個過日子的主兒。」

李鳳蘭被兒媳折磨了三年,這三年來,她快憋屈死了。

「那能咋辦?孩子得有親娘在。這事兒別提了,以後她想要啥你讓她找我要。為了倆孩子,只要她不出去亂搞,這日子還能過下去。」

誰家日子不是一地雞毛。

這點折騰,他還是承受的起。

「你說說,當初你要是跟小王村的王香梅成了,那日子該多好啊,你瞧瞧人家,里外一把手。當初你不娶她,她現在嫁到你跟前來,日子過的比你還紅火,她還故意要氣咱家的人……。」

霍明川端着碗筷出去。

「別人家的日子再好,我不羨慕,我守好我這一畝三分地就成了。」

他也是個不講究的,端着碗筷放到院子里的槐樹下的桌子上,幾大口便吃光了。

吃着飯,聽着屋內傳來幾聲笑聲。

有女子輕靈靈的笑聲,也有孩子嬌憨的笑聲。

這倒是白日里見鬼了,她沈溪還能會哄孩子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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